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院民親友探訪作業要點
壹、目的:
 一、為維護本家院民居住安全及生活安寧,並提醒院民親友探訪相關注意事項,強化長者支持系統,建立探訪紀錄,防制閒雜人員進入降低外訪干擾,利於感染管控,特訂定本要點,以利人員遵循。

貳、作業要點:
 一、訪客登錄:院區大門口警衛處設置訪客登記簿,確實登錄來訪親友姓名、時間、電話等資料。
 二、訪客接待:工作人員應親切熱忱接待來訪親友,提供探訪規定及長者近況說明,並提供其他必要之協助。
 三、探訪規定:
  (一)探訪時間為每日07:30~11:30、13:30~18:00,其他時間非經同意不得進入或停留,以維護居住安寧及降低感染率。
  (二)探視期間最大探訪人數以5人為限,並於宗教醫務大樓中庭會客區為指定探視地點。
  (三)探訪前需先至大門口服務台(警衛處)辦理探訪登記,並應接受量測體溫,非經同意不得擅入各大樓照顧區(寢室)。
  (四)身體不適如感冒、發燒、咳嗽、腹瀉等症狀之親友應婉拒來家探訪,若必要來訪時,經告知工作人員後,需配戴口罩,以免傳染他人。
  (五)探訪時應保持安靜,不得在院區內吸菸,勿讓孩童在機構內四處竄奔嬉戲、大聲喧嘩、或破壞相關設施設備,違者勸離。
  (六)攜帶食物給長者食用時,為避免因熱量太高、甜度太甜、易發生危險(如麻糬、竘蒻)等食物造成長者傷害,需先徵得現場工作人員同意,並注意長者食用狀況,以維護長者飲食安全。
  (七)攜帶藥品給長者服用時,應交由護理站評估及登錄,確認無虞後,由護理人員給藥,以維護長者用藥安全。
  (八)探訪時若發現長者有問題或異狀時,應立即反應現場工作人員知悉處理。
  (九)欲帶長者外出時,需告知工作人員,外出達1日以上時需辦理請假手續。
  (十)衛生單位通報有疫情傳播時,請儘量減少前來探視的時間及次數,並配合本家門禁管制、檢測體溫、洗手(或使用酒精性 乾洗手液)和戴口罩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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