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或部分公費者
申請人,由戶籍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循行政程序檢具下列表件申請:
  • 入住申請表(可至檔案下載區下載)
  • 低收入戶證明
  • 2吋半身照片1張
  • 全戶戶籍謄本
  • 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體檢項目至少包含胸部X光檢查、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及寄生蟲感染之糞便檢查等,患有法定傳染病者,應檢附經醫師已無傳染之虞之診斷證明
  • 其他相關證明,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重大傷病卡影本等


自費進住者

由老人或家屬填列入住申請表及提出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體檢項目至少包含胸部X光檢查、糞便檢查【桿菌性痢疾及阿米巴痢疾】、生化檢查、血液檢查、尿液檢查等)、戶籍謄本、健保卡影本、1 吋照片一張,患有法定傳染病者,應檢附經醫師已無傳染之虞之診斷證明,向本家提出申請。

  • 申請表件審核(表件資料不符,函復不予收容),表件資料通過則派員訪查
  • 派員實地訪查(不符收容條件,函復不予收容)
  • 審核通過後,通知案主入家

※ 本家收容業務處理期限為7天。
申請流程圖

※ 如對申請流程有疑問,歡迎來電與我們聯絡。
  • 老人安養、養護業務:(06)921-7056 分機153 薛先生
  • 兒童、少年教養業務:(06)921-7056 分機152 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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