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養對象:
設籍中華民國,年滿60歲,具生活自理能力者。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機構不予收容:
- 罹患法定傳染病,因收容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者
- 第一類至第四類精神疾病
收費標準:
保證金20,000元,每月安養費10,000元。
注意事項:
【年滿60歲】無零用金發放,安養費不含生活費、日常用品費、病患送醫費用、醫療費用、看護費、衛材費等。俟自身自理能力退化需轉入養護服務,需重新簽訂養護契約。
服務項目:
- 生活服務:協助生活起居,維持室內外整潔及個人衛生
- 膳食服務:提供營養衛生之膳食,並設有小廚房提供個人自炊
- 醫療保健:置有醫師、護士為老人提供門診醫療、疾病預防、傷病護理、 保健講座,如有重大疾病則轉送醫院住院治療
- 文康休閒:服務每年定期舉辦春季、秋季戶外自強活動,每月舉行慶生會 ,並配合節慶辦理系列動,依個人志趣參與槌球、手工藝、歌唱、外丹功 、香功等社團活動
- 養護服務:照顧癱瘓老人,採三班制,全天候由專人照顧,給予餵食、沐 浴、換尿布、翻身、按摩等服務
- 其他服務:如聯絡親友、代寫書信、更換健保卡、戶籍遷徒等
聯絡資訊:
- 業務承辦人:社工科 薛先生
- 聯絡電話:(06)921-7056 分機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