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
依行政院頒訂之「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規定公務機關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 ;如果有特殊原因必須使用,必須經機關資安長及上級機關資安長逐級核可。對於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提供公眾活動或使用的場地,也不得使用有資安疑慮產品。
註:大陸品牌眾多,公務機關環境常見大陸品牌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所列(如遇無法判斷者,建議請廠商提供證明或上網搜尋該品牌資訊):
海康威視(Hikvision)、華為(Huawei)、疆創新(DJI)、普聯(TP-Link)、歐加(OPPO)、小米(MI)、大華(Dahua)、高巨創新(EMO)
相關連結:資料來源
註:大陸品牌眾多,公務機關環境常見大陸品牌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所列(如遇無法判斷者,建議請廠商提供證明或上網搜尋該品牌資訊):
海康威視(Hikvision)、華為(Huawei)、疆創新(DJI)、普聯(TP-Link)、歐加(OPPO)、小米(MI)、大華(Dahua)、高巨創新(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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